公告單位

生活輔導組 賴小姐

連絡電話

3121101轉2823

E-MAIL:m765005@kmu.edu.tw

申請時間 

 104年01月26日至104年03月03日

〈請向各學院辦公室提出申請,逾時視同放棄申請〉

助學金項目

清寒優秀研究生工讀助學金

申請資格

(一)博士班一、二、三年級,碩士班一、二年級研究生,且家庭年所得(含父、母、學生本人及配偶)低於新台幣95萬元。

(二)研究生須協助教學相關工作每學期20小時。如協助工作有不力之事實或違校規處分者,追回已發放之工讀助學金。

(三)具專職工作之研究生,不得申請。 

申請方式

符合申請規定的同學,請自行上網:

1.學生須上學生資訊系統登入資料(D.2.6.02),列印申請表連同證明文件繳交至各學院提出申請。

2.各學院承辦人員於系統進行學院初審 (T.I.0.2),列印申請名冊,送至學務處。

3.月報表申請為(D.2.6.03),學院初審與學務處複審通過後才能填月報表。

應繳資料

(一)申請表(研究生工讀助學金公告附件下載表格)。

(二)全戶戶籍謄本(含父、母、學生本人及配偶)。

(三)以國稅局開立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

發放金額及期限

(一)每名每月新台幣2,000元

(二)每年分二學期核發。第一學期自9月至次年1月底止;第二學期自2月至6月底止。

發放名額

(一) 醫學院15名、口腔醫學院3名、藥學院10名、護理學院4名、健康科學院8名、生命科學院5名、人文社會科學院5名,共計50名。

(二)各學院申請人數過少產生空缺名額時,得由其他學院流用補足名額。

(三)流用補足名額排序以第一款順序排定,依排序之學院各流用1名,至補足流用名額為止,下次辦理申請時連接上次延續之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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