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04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申請公告〈自104/02/09至104/03/10止〉
公告單位 | 生活輔導組 賴小姐 | 連絡電話 | 3121101轉2823 | E-MAIL:m765005@kmu.edu.tw |
申請時間 | 104年02月09日至104年03月10日止 | |||
助學金項目 | 桃園市104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 | |||
申請資格 |
一、 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103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縣)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 *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04年3月31日 二、 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不含功過相抵) 三、 未享有公費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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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金分類 |
一、 獎學金
二、 助學金
*獎學金及助學金僅可擇一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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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繳交申請表及證明文件至學務處賴玉美小姐 | |||
應繳文件 |
一、 申請表 二、 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一份(有效日期超過104年3月31日) 三、 103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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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一、 延長修業年限不得申請本獎學金;助學金以延長修業兩年為限 二、 不含公費生、重修生、在職進修生、研究生 三、 僅減免註冊相關費用或申請學產基金者仍可申請 四、 成績如有小數點均以四捨五入計算,取到整數位 *相關規定依附件計畫內容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