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2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已截止申請〉
公告單位 | 生活輔導組 賴小姐 | 連絡電話 | 3121101轉2823 | E-MAIL:m765005@kmu.edu.tw |
申請時間 | 104年1月19日至104年02月25日止 | |||
助學金項目 | 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 | |||
申請資格 |
(一)本校具有學籍之學生同時符合下列條件者,具申請資格: 1.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 2.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存款利息年所得合計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 3.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在新臺幣650萬元以下。 4.家庭應計列人口之投資年所得合計在新臺幣100萬元以下。 5.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 (二)符合前款條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1.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於本校就讀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者。 3.業依規定領有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就學生活補助)、原住民學生工讀助學金 或原住民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等政府提供同屬生活費性質之補助,或進行校外 實習領有津貼者。 4.業向銀行申貸生活費者。 |
|||
應繳證件 |
|
|||
助學金金額 | 助學金額每月6,000元〈每學期核發3個月〉 | |||
錄取優先順序 |
|
|||
注意事項 | 服務時間以學生課餘且不影響學業及身心發展為原則,每月必須參與生活服務學習35小時,領取本助學金之期間,欲申請學生校內工讀助學金者,工讀時數以每月20小時為上限,因特殊情形經服務單位專案簽准者,得彈性調整。 | |||
附件檔案 |
1.103學年度第2學期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申請表 2.高雄醫學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