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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程:
畢業生優秀獎項(不含學生利他獎)申請期程:自4月1日起至4月20日止(逾時恕不受理)。
學生利他獎作業期程:大學部畢業班級須於2月底前召開班會完成班級推薦,並將班會會議紀錄繳至各系系辦。

法規依據:

  1. 畢業生優秀獎項授予要點
  2. 優秀研究生獎勵要點(請至教務處申請)
    ﹙請至學生資訊系統「D.1.45.學術研討會發表維護」登錄資料,列印後核章送至教務處申請。﹚
  3. 學生利他獎獎學金實施辦法
獎項申請條件標準分數其他條件附件下載
德育 操行成績 88
智育成績 70
體育成績 70

德育單項獎不需提出申請,學務處將依教務處提供之操行成績篩選出符合資格的學生名單進行遴選。
★大功以上無申誡。

智育 操行成績 85
體育成績 70

智育單項獎不需提出申請,學務處將依教務處提供之學業成績篩選出符合資格的學生名單進行遴選。
★學業成績全班前3名。

體育 體育成績 80

操行成績 85
智育成績 60

至體育教學中心申請,需具備下列事實之一:

  1. 參加全國運動會各單項運動競賽,決賽成績名列前八名。
  2. 參加全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所舉辦之各項運動競賽,決賽成績名列前八名。
  3. 參加全國各單項協會所舉辦之運動競賽,決賽成績名列前四名。
  4. 參加全國醫學盃,決賽成績名列前四名。
  5. 參加各縣市單項委員會運動競賽,決賽成績名列前四名。

申請相關規定及辦法,請見體育教學中心網頁公告:畢業生優秀體育獎申請

群育 操行成績 85

智育成績 70
群育積分 10 在職專班學生達6分以上

線上無紙化申請,需具備下列事實之一:

1.參加校內外活動,表現優良,爭取榮譽者。

2.凡經政府機關及財團法人機構,公開表揚,彰顯校譽者。

3. 擔任年級、社團等幹部,工作積極,著有績效者。

4.具有其他優良事蹟,足為效法楷模者。

※群育評分標準表:https://reurl.cc/XLaylE 

★欲申請同學請於學生資訊系統D.2.9.20.a.群育(四育)申請&上傳,依序填寫具體事蹟及說明,務必上傳證書等相關正式證明文件檔案,確認資料無誤後,請記得按下【確認送件】鍵,才會進行審查,並確實填寫常用之郵件信箱,若有審查相關事宜,將會以此信箱為主要通知管道。

★申請資料按下【確認送件】鍵後即無法再更改,請務必確認申請資料是否正確。

★群育積分為積分制,請盡量上傳以利評分

★若填寫事蹟為學生社團幹部,則只須填寫學年度。(因學生社團為學年度制)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課外組群育獎項負責人王亭婷 小姐 07-312-1101 #2114-46

四育並優 德育成績 85
智育成績 80 或班級成績總排名前10%
體育成績 80 未開設體育課程之學系,參閱體育計分表舉證繳交課外組
群育積分 10 在職專班學生達6分以上

線上無紙化申請,欲申請同學:

1.    依群育單項申請方式,進入學生資訊系統D.2.9.20.a.群育(四育)申請&傳,請先完成群育項目申請後,再勾選申請 四育 並優,並上傳導師推薦函

2.   學士後醫學系同學須上傳資料:

       (1)   導師推薦函。

       (2)  體育成績申請表(應依照體育計分標準填具,且體育積分須達10分以上)

       (3)   體育積分證明(務必將證書等相關正式證明文件彙整成pdf檔後再上傳)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課外活動組承辦人楊秋蓮小姐 07-312-1101 #2115-42

志工服務獎

採線上無紙化申請,需具備下列事實之一:

1.在校期間,積極參與校內外服務性活動,熱心公益、或擔任志工有具體貢獻者。

2.在校期間,申請人經具有內政部志願服務手冊登錄或其他機關團體核發之志工服  務證明。

3.參加志工服務有重大具體優良事蹟者。

★上網申請後,請上傳校內處室單位或各學系推薦推薦函。

★欲申請同學請於學生資訊系統D.2.9.20.b.志工獎申請&上傳,依序填寫具體事蹟及說明,務必上傳證書等相關   正式 證明文件(機構、單位服務時數證明)檔案,確認資料無誤後,請記得按下【確認送件】鍵,才會進行審查,並確實填寫常用之郵件

   信箱若有審查相關宜,將會以此信箱為主要通知管道。

申請資料按下【確認送件】鍵後即無法再更改,請務必確認申請資料是否正確。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課外活動組承辦人楊秋蓮小姐 07-312-1101 #2115-42

學生利他獎

★ 學生利他獎獎學金實施辦法

凡本校大學部應屆畢業班級學生,具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者,經推薦後得為學生利他獎之候選人:

  1. 關懷社會、熱心公益,表現優異。
  2. 敦睦同學情感,發揮互助精神。
  3. 形塑青年行為典範,建立校園良好風氣。
  4. 有其他優秀利他之作為,足資同學之楷模者。

畢業班級人數六十名以內者,可推薦一名候選人;逾六十名者,每滿六十名得增加推薦一名候選人,為維持學生利他獎之榮譽,若各畢業班級無適宜人選時,可不予推薦

★申請人或被推薦人須填寫申請表。

獲獎人應於頒獎前1個月繳交與受獎事蹟相符之照片2至4張及得獎感言500字-1000字至學務處課外組,並授權印製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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