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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就學貸款精進方案-調整家庭年收入級距、放寬採計子女數、寬緩期限放寬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_中華民國113年1月16日修正發布:學務處公告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_中華民國113年1月17日修正發布:學務處公告

※就學貸款精進措施_生輔組簡報

 

一、113-1學年度辦理時間

高雄銀行對保後繳交至生輔組的資料清單繳交至生輔組的就學貸款繳交清單

就學貸款介紹簡報:就學貸款介紹簡報

就學貸款申請流程簡報:就學貸款申請流程首次申辦請注意程序!

★欲申請就學貸款者,請勿繳交學雜費,就學貸款資料繳交後才於註冊單蓋章繳交學雜費就不能辦理貸款

★先完成學雜費減免程序/確認行政院減免身分,再辦理就學貸款

若申請系統顯示之貸款金額有誤,請立刻聯繫承辦人阮小姐確認貸款金額,再至高雄銀行對保

提醒新生:就學貸款紙本資料繳交至生輔組後,一個工作天後至彰化銀行學雜費專區繳交「語言實習費」,始完成註冊繳費程序

書籍費、住宿費、生活費(低收入、中低收入可貸)為同學可自行選擇是否貸款之項目

!!!轉系生:請於113/08/21後,確認學雜費繳費單已改為新系別,金額正確後再辦理就學貸款!!!

程序

辦理時間

備註

行政院學雜費減免

後醫系新生:

113.07.15-113.07.31

舊生:
113.08.12-113.09.02

大一新生:

113.08.16-113.09.02

D.2.1.02r申請放棄行政院學雜費減免

★申請貸款時,若金額有誤,請立刻聯繫承辦人阮小姐確認金額,再至高雄銀行對保

學雜費減免

研究生新生&後醫系新生:

113.07.15-113.07.31

舊生:113.08.12-113.09.02

大一新生:

113.08.26-113.09.02

D.2.1.02.減免申請作業

先繳交減免之紙本資料,完成減免程序,始可進行就學貸款作業

申請貸款時,確認貸款金額是否已扣除減免金額,若金額有誤,請立刻聯繫承辦人阮小姐確認金額,再至高雄銀行對保

就學貸款申請

研究生新生&後醫系新生:

113.08.01-113.08.12

舊生:
113.08.12-113.09.02

轉系生:113.08.21-113.09.02

大一新生:

113.08.26-113.09.02

.2.1.01.就學貸款申請作業

WAC系統填寫完成,確認貸款金額正確,請印出就學貸款明細單緩繳單,至高雄銀行進行對保

就學貸款明細單及緩繳單在同一份PDF

若金額有誤,請立刻聯繫承辦人阮小姐確認金額,再至高雄銀行對保

高雄銀行對保手續
(請確定學雜費細項及金額正確,有問題請先詢問承辦人,貸款金額有誤需要重新對保)

研究生新生&後醫系新生

113.08.01-113.08.12

舊生:113.08.12-113.09.02

轉系生:113.08.21-113.09.02

大一新生:

113.08.26-113.09.02

高雄銀行線上申請網頁

★第一次辦理就學貸款須至臨櫃辦理★

★臨櫃辦理時,可申請線上對保,第二次以後申貸就學貸款可使用線上對保★

學雜費繳費單列印

研究生新生&後醫系新生

113.07.15-113.08.01

舊生:113.08.08-113.09.02

轉系生:113.08.21-113.09.02

大一新生:

113.08.26-113.09.02

學雜費列印

研究生新生及後醫系新生欲辦理就學貸款者,待08/01就學貸款系統開放,再完成就學貸款辦理即可,請勿繳費(繳費後就無法申請就學貸款)

對保後將文件逕送或掛號郵寄至本校學務處生輔組

 

就學貸款為整批作業,為保障其他申請同學之權益,逾期視同放棄,不予貸款

地址: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
收件人:高雄醫學大學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請於信封註明【就學貸款】

研究生&後醫系新生:

113.07.15-113.09.09

舊生:113.08.12-113.09.09

轉系生:113.08.21-113.09.09

大一新生:

113.08.26-113.09.09

※※繳交文件:

1.高銀就貸申請撥款通知書(正本-請簽名)

2.學校就貸明細單(正本-請簽名)

3.緩繳單(正本-請簽名)

4.詳細記事之戶籍資料(影本-新式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若有申貸以下項目需一併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申貸校外住宿費:檢附校外租賃契約(影本)

2.申貸生活費:檢附中低收或低收證明(影本)

家庭年所得查調後

申復及補件程序

就學貸款為整批作業,為保障其他申請同學之權益,逾期視同放棄,不予貸款

第一學期:十月中

第二學期:四月中旬

補件期間很短,請注意電話,並及早準備在學證明,戶籍資料建議於申請時一併繳交避免重複申請

1.家庭年所得超過120萬元學生補件兄弟姊妹或子女證明(詳見下方「三、申請資格」):

未成年:戶籍資料

成年:戶籍資料+在學證明

2.申復:繳交所得查調年度之所得清單。

加貸之書籍費、校外住宿費、生活費匯入帳戶

第一學期:十二月上旬 

第二學期:五月中旬

1.至遲於1130909日前高雄銀行學生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學校就學貸款明細單、緩繳單及戶籍謄本共4(若有申貸校外住宿費、生活費一併檢附相關文件),逕送或掛號郵寄本校學生事務處生輔組辦理緩繳手續。

2.若有學雜費減免身份,請先完成學雜費減免申請手續

3. 繳交「戶籍資料」

   (1)繳交格式:最新資料之新式戶口名簿、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戶口名簿查驗系統查驗系統請點這裡 (請自行查驗為最新版戶口名簿)

       ▌臨櫃紙本申請:請點這裡  (學生本人可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全戶戶籍謄本,後驛站附近有三民戶政事務所可臨櫃申請)

       ▌電子版申請:請點這裡

 (2)戶籍資料須包含:

身分別

戶籍資料包含

未婚者

本人父親母親(或監護人)兄弟姊妹之戶籍資料。

已婚者

本人配偶、子女之戶籍資料。

備註

  • 如人員不在同一戶,戶籍不同要分別檢附
  • 如有兄弟姊妹或本人子女可一同檢附相關戶籍資料,避免查調後須重複申請戶籍謄本補件。 
    申請時不一起繳交兄弟姊妹或本人子女的戶籍謄本也可以申貸就學貸款,但查調後家庭年所得若超過120萬者,需於期限內補件

依現行就學貸款辦理之規定,學校將資料彙送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核學生之家庭年所得時,需依戶籍資料確認查核所得之對象及身分,以確認學生的申貸資格。

申請就學貸款時一同繳交兄弟姊妹和子女之戶籍資料,係因查調後家庭年所得超過120萬(B、C類),且有兄弟姊妹和子女的同學,不須再次提供戶籍謄本確認其關係,減少同學重新申請戶籍謄本的作業流程。

4.申貸住宿費

(1)校內:依學校實際收費金額貸款

(2)校外:以15,000元核貸,檢附校外租賃契約 (影本)

u  學生貸款「校外住宿費」須具有在外租屋事實,包括不得用原戶籍地或其他家人之租屋契約申貸。

u  房屋租賃契約須有包含:立約人雙方(出租人、承租人)簽名、租賃日期、租屋地址。

u  若未能提供房屋租賃契約,須向銀行取消住宿費貸款,重新將應繳文件交至生輔組完成就學貸款手續。

5.申貸生活費-致電或親至學務處生輔組確認資格

(1)中低收:以20,000元核貸,檢附合格時限內證明(影本)

(2)低收:以40,000元核貸,檢附合格時限內證明(影本)

6.申貸學分費-自行上網選課後至教務處找承辦人下載選課清單 至會計室辦理學分費金額之設定

7.留學生就貸(請參見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向承貸銀行提出申請)

 

 

 二、對保銀行

依教育部規定,本校由高雄銀行承貸(詳見教育部就貸相關法令規章連結)。

u  高雄銀行就學貸款專區:請點這裡

u  高雄銀行服務據點:請點這裡

u  高雄銀行下載專區:請點這裡

        

三、申請資格

1.     家庭年所得120萬元以下:可申貸。

2.     家庭年所得120-148萬元:學生加上兄弟姊妹和子女共2()以上:可申貸。

3.     家庭年所得148萬元以上:

(1)  學生加上兄弟姊妹和子女共2名:可申貸,需自付利息

(2)  學生加上兄弟姊妹和子女共3()以上:可申貸 。

 ※兄弟姊妹和子女數之定義:「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

 

            ※參考下表家庭年所得分級自行核算是否符合標準:就學貸款精進措施-113年度新制

級別

A

B

C

家庭年所得

120萬以下

120-148

148萬以上

學生加上兄弟姐妹和子女數量

不受限制

1

2

()以上

1

2

3

()以上

貸款核可

可申貸

不可申貸

可申貸

不可申貸

可申貸

可申貸

就學及緩繳期間利息

免息

免息

自負利息

免息

申覆補件
檢附資料

1.學生兄弟姊妹和子女證明

1.就學貸款負擔利息切結書 

2.學生兄弟姊妹和子女證明

1.學生兄弟姊妹和子女證明

(一)家庭年所得:

1.    計算方式:學生本人及其父母(已婚者為學生本人+配偶)合計之全年所得總額。

2.    由學校彙整申貸資料,送至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進行審查。

(二)   學生加上兄弟姐妹和子女數量:

1.    「兄弟姊妹」和「子女」定義:為「未成年」或「已成年且具正式學籍的學生」。

2.    學生加上「兄弟姊妹」和「子女」數量1+X+Y

          學生本人1

         +學生本人之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兄弟姊妹數=X

         +學生本人之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子女=Y

3.    判斷學生之兄弟姐妹、子女為成年或未成年,認定滿18歲成年基準日為:

n上學期:每年930()前。

n下學期:每年228(29)()前。

4.    檢附資料:

(1)     未成年者:檢附三個月內詳細記事戶籍謄本(正本)

(2)     已成年者:需檢附戶籍謄本在學證明

u  在學:「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如無註冊章之學生證需提供在學證明書(正本)

u  休學:檢附休學證明(正本)

 

         說明資料1  

       說明資料2 

        說明資料3

四、辦理就學貸款流程辦理113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相關事宜(如下列附件)

本校學生

(限中華民國國民,並有戶籍登記者)

step 1
若有學雜費減免身分,請先辦理
學雜費減免
D.2.1.02.減免申請作業),以免貸款金額錯誤

step 2
學生資訊系統 → D.2.1.01就學貸款申請作業填寫資料

     1.     書籍費、住宿費可自由選擇是否要貸款

     2.     貸款生活費需檢附低收或中低收證明(合格時限內證明)

     3.     校外住宿費需檢附校外租賃契約

step 3
列印就學貸款明細單 、緩繳單 2
皆需簽名及蓋章 

step 4
高雄銀行就學貸款填寫並列印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
*至銀行對保金額務必以就學貸款明細單"金額為準

step 5
攜帶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就學貸款明細單、就學貸款緩繳單(各一份)
及其他相關資料至
全省高雄銀行辦理對保。

請同學於時限內完成對保程序:

研究生&後醫系新生:113.08.01-113.08.12

舊生113.08.12-113.09.02 

大一新生113.08.26-113.09.02

高雄銀行就學貸款連絡電話:(07286-3358

step 6
辦理完對保,將對保完之

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就學貸款明細單、就學貸款緩繳單繳單(皆為正本)、戶籍資料(影本_戶口名簿 或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建議至銀行對保前先影印一份,學校可收影本)

                                                ※※若有申貸以下項目需一併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申貸校外住宿費:檢附校外租賃契約(影本)    2.申貸生活費:檢附中低收或低收證明(影本)

請於1130909前交至學生事務處(自行繳交或郵寄)

地址: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
郵寄收件人:高雄醫學大學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請於信封註明【就學貸款】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於濟世大樓1樓


step 1-6】請於時限內完成紙本繳交時限:113/08/01-113/09/09

(就學貸款為整批作業,為保障其他申請同學之權益,逾期視同放棄,不予貸款)

就學貸款承辦人收到資料並
核對無誤後,通過初步審核

審核通過後需一個工作天(出納轉檔)
再至學雜費專區
學雜費列印 確認剩餘應繳金額並繳清

*就學貸款不可貸款之項目及金額:
  語言實習費820(新生)

完成註冊程序

學校將全校申貸資料
送教育部彙報審核

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審核
同學前一年家庭年收入
並分為ABC三級

1.     A:家庭年收入120萬元(含)以下,就學期間免負擔利息

2.     B:家庭年收入逾120萬元至148萬元(含),學生加上「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兄弟姊妹和子女共2()以上,就學期間免負擔利息。

3.     C:家庭年收入超過148萬元,學生加上「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兄弟姊妹和子女共2名 ,就學期間負擔全額利息;學生加上「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兄弟姊妹和子女共3()以上,就學期間免負擔利息。

                          家中子女數計算方式=學生本人

                                                                                +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兄弟姊妹數

                                                                                +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子女數

學校聯繫並詢問B級與C
同學是否要繼續辦理就學貸款

1.     B級:繳交 1 名學生之「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兄弟姊妹和子女證明

2.     C級:

(1)繳交 1 名學生之「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兄弟姊妹和子女證明 + 就學貸款負擔利息切結書(附件下載) 

(2)繳交 2 名學生之「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兄弟姊妹和子女證明

     學生之「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兄弟姊妹和子女之證明:

u  若為已成年在學階段者,需繳交學生證影本(需蓋註冊章;無註冊章之學生證需提供在學證明書)+戶籍資料(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

u  若為未成年者,需繳交戶籍資料(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

3.    無意願負擔自付利息或不符合資格者盡速至出納組補繳學雜費

*繳交切結書、在學證明、戶籍資料等相關資料時程 (第一學期:十月中旬) (第二學期:四月中旬)

(就學貸款為整批作業,為保障其他申請同學之權益,逾期視同放棄,不予貸款)

學校與高雄銀行核對全校
辦理就貸學生金額及資料

核對無誤

學校將加貸之書籍費、校外住宿費、生活費匯入同學的帳戶
確認是否入帳時間 (第一學期:十二月底) (第二學期:五月底)

五、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

  1. 符合同學於學生資訊系統填寫就學貸款申請作業時勾選軍公教子女補助(一般金額為35,800元,將自動代入)。
  2. 至銀行對保完後將資料交回學校審核,審核通過後一個工作天至學雜費專區→學雜費列印列印學雜費繳費單並繳清費用(須繳清費用為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一般為35,800元)及語言實習費等不可貸費用)。
  3. 持繳費單請就學貸款承辦人蓋"就學貸款證明章",再以繳費單向父母親服務的軍公教機關申請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

八、承辦人

          阮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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