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02年度暑假期間住宿生申請留宿事宜
一、作業程序:
序號 | 工作內容 |
1 | 暑假留宿申請日期(5/9—5/20日16時);申請表請至學務處網頁下載或向新館管理員領取 |
2 | 留宿資料審查(5/21—5/22);詳如說明二。 |
3 | 合於規定住宿名單公告(5/23) |
4 | 學務處安排暑宿床位(5/24—6/3)。 |
5 | 繳費期間(6/4—6/11);前往總務處出納組繳交。 |
6 | 暑期床位查詢(6/13);學務處網頁、宿委會粉絲團。 |
7 | 住宿生離宿(6/21-6/23);請完成房間清潔。。 |
8 | 暑假留宿開始與交換key(6/23);宿舍視聽室(14時-17時) |
9 | 暑假期間(6/24-8/25) |
10 | 交換key(8/25);宿舍視聽室(14時-17時) 宿舍準備階段:搬遷到102學年度的住宿床位或搬至校外。 (8/26-9/12);防震防災演練(9/12) |
11 | 舊生進住(9/13-9/15) |
註:住宿生離宿時,為避免耽誤行程,請家長自備搬運行李的工具。 |
二、申請資格:僅限101學年度住宿生,且具備下列條件的學生:
1.僑生未返僑居地。(僑輔組驗證)
2.暑假期間仍有本校校內修課、實驗(習)。(附證明文件,相關證明文件請各學系或校內實習單位開立證明單)
3.情況特殊經專案簽報核准留宿者。(附證明文件)
三、申請日期:自102年5月9日至102年5月20日16時提出申請,未於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逾期申請留宿,將影響暑期營隊住宿。)
四、申請方式:一律採用紙本申請,暑期留宿申請表如附表(「留宿申請表」、「家長同意書」、「住宿切結書」)。申請表可至學務處網頁下載或向新館管理員領取;填寫完後,送交學務處。由宿舍業務承辦人審核後,將錄取名單公佈週知。
五、公告日期:102年5月23日將核定暑假留宿名單公佈於學務處網站。
六、其他:
七.、床位分配:於102年6月13日後,向新館管理員或學務處查詢。
八、暑期留宿兩階段:整修期(6/24-8/25)與準備期(8/26-9/13)
1. 整修期(4-7樓):6/24 (週一)-- 8/25 (週日)。
2.準備期(住102學年度床位):8/26(週一)--9/13(週四);限102學年度可住宿人員。
九、收費標準:收費按週為計算單位,未滿一週(七天)以一週計費。
100年暑期留宿計費方式 | |||||||||||
整修期 | 期間 | 一週 | 二週 | 三週 | 四週 | 五週 | 六週 | 七週 | 八週 | 九週 | |
天數 | 1-7 | 8-14 | 15-21 | 22-28 | 29-35 | 36-42 | 43-49 | 50-56 | 57-63 | ||
收費 | 560 | 1120 | 1680 | 2240 | 2800 | 3360 | 3920 | 4480 | 5040 |
準備期 | 期間 | 102/8/26-102/9/13 | |||||||||
館別 | 新館4人房 | 南北館 | |||||||||
收費 | 1400 | 900 |
全程住宿應繳費用=整修期+準備期(以館別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