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請參閱本校清寒及身心障礙優秀學生獎助金實施要點。 http://winfo.kmu.edu.tw/law/law_search_detail.php?pkno=1192611299 二、申請時間:自103年2月10日起至103年3月7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辦理方式:符合申請規定同學,請自行上網 至「學生資訊系統 D.2.1.05清寒及身障優秀獎助學金申請」登錄後列印申請表」,並於3月10日前檢附相關證件(前學期成績單、全戶戶籍謄本及101年度各類所得稅清單等),至課外活動組洽許先生辦理(分機2115)。
- 申請家庭年所得70萬以下之學生每學期需繳付「101年度各類所得稅清單」。
- 第一學期有申請弱勢學生助學金,而經政府單位查核通過者,則第二學期申請本獎學金可免付各類所得總歸戶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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