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大家好:
公告108-1就學貸款審查結果【B級114萬至120萬】。
一、依教育部委託財政部財稅中心彙報系統審查結果辦理之。
二、若107年度家庭總收入查核結果符合114萬至120萬者,願意自行負擔半額
利息,請於108年11月8日(五)前,繳(寄)交就學貸款切結書〈半額負
擔用〉,(請簽名蓋章)。逾期視同不申請貸款,將取消辦理並補交學雜費。
三、不符資格或無意願申貸者,請於108年11月8日(五)前至總務處出納組
補繳本學期學雜費,以完成本學期註冊手續。
四、審核之資格如需查證,請至各地國稅局或稽徵處申請學生本人和家長『107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並於108年11月8日(五)前至學務
處生活輔導組辦理。(請勿繳交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收執聯)。
五、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 電話:07-3121101轉2823 許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