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誌孝德103學年度清寒大專學生獎助學金】公告(自103/10/06至103/11/07止)
公告單位 |
生活輔導組賴小姐 |
連絡電話 |
3121101轉2823 |
E-MAIL:m765005@kmu.edu.tw |
受理時間 |
103年10月06日至103年11月07日 |
申請對象 |
就讀中華民國境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且為新聞、大眾傳播、資訊傳播、文化事業發
展等相關科系之大學部及碩博士生,本學期在學之日間部全職學生。
|
申請資格 |
連續之前二學期,皆具修課成績(可以不同學校,大一可繳交高中成績),孝行可彰、家境清寒並且品德傑出,並符合下列全部條件者,得向校方提出申請。
(註:本獎學金必須由學校依照本辦法審核及推薦,不接受無學校推薦之申請)
- 孝行、品德可彰須有二年以內指導過之師長推薦,且該師長親簽本獎助學金推薦函(附件。
- 家境確實清寒可附師長、里長或鄰長之清寒證明或鄉鎮區公所之中低收入證明,或自填申請表 (附件中之家境清寒說明,即可申請。
- 前二學期操行未受記過以上之懲處(但因打工助家或幫助尊親導致有懲處記錄者,校方認同亦可推薦),學業平均成績在該科系所前二分之一以內,且無任何一科以上不及格者。
- 請自撰與「雜誌的未來或發展」相關內容短文一篇(大學800字、碩士生1500字、博士生3000字以上),文題自訂自由發揮,橫書繕打電子檔,並另以正楷親書親簽。
|
申請方式 |
送校方審推:
1.一個word檔,含
- 申請書自行繕打電子檔(附件。
- 師長繕打推薦函電子檔 (附件。
- 自撰短文電子檔。
- 身分證影本。
- 相片電子檔。
2.兩份紙本:
- 師長親簽推薦函紙本。
- 自撰正楷親書短文原稿。
3.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大學部每學期不得低於八學分,碩博依校方規定)成績單正本。
4.身分證影本。
5.師長或里長或鄰長之清寒證明,或政府發出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
核發金額 |
- 大學部生最多取24名,每名新台幣一萬元整。
- 碩士生最多取 4 名,每名新台幣二萬元整。
- 博士生最多取 2 名,每名新台幣三萬元整。
|
注意事項 |
-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 已享有公費補助者(師範生除外)或已領他項獎助學金合計超過五萬元者。
- 進修部、院校或已畢業者不受理。
- 為期望暨鼓勵學子熱心公益把愛傳出去,凡受獎學生自動列為種子志工,每年從事指定之社服或志工任務30小時以上時,享有本會之權利及福利,並列為再次申請優先依據。
|
審查 |
- 由學校先初審推薦送件:學務處 賴小姐於103年11月07日前受理申請。
- 本會審查委員會複審,將依據審查辦法,以短文評分之高低順序(評分標準:內容:符合主題宗旨:60%,文章結構:20%(含用字,遣詞、造句、段落、標點),錯別字:10%,四、字體書法:10%),再參照品德含再次申請優先依據及清寒度、學業成績等資料評審)擇優錄取得獎者,由本會擇期公開頒發(或經由各校頒發或郵撥至受獎人郵局帳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