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中華救助總會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公告
<中華救助總會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公告>
一、獎勵名額:本校至多可推薦泰北或緬甸僑生3名;每人新台幣1萬元。。
二、對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之在學僑生。
三、申請資格: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經濟困難,學業成績80分以上或班排名(名次/班級人數)達前百分之50,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
四、申請收件時間及應備表件:
(一)申請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3年3月15日。
(二)應備表件(申請人準備紙本文件即可):
1.本獎學金申請表1份。
2.泰北或緬甸地區華文學校畢業證書影本1份。
3.學生證影本(請加蓋112-2註冊章)或在學證明1份。
4.前一學期(112-1)成績單(含學業、操行成績及班排名)影本1份。
5.自傳:請填寫家庭成員概況、是否為國軍後裔、求學及成長經過、自我介紹(如興趣、專長、自我期許)與未來發展等。
6. 申請人本人金融帳戶影本(以郵局為優先),並黏貼於申請表背面。
7.若有需要亦可附清寒證明影本。
五、學校將依公告名額推薦並依困難情形排序,送至該會書面審查及核定。
六、相關實施要點、公告詳情與申請表請自行下載附件參閱。
*符合資格並有意申請之同學請於截止日期前繳交給生輔組吳珮綺小姐,缺件或逾期不予受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