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行成績優良指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請核算至小數點第2位,以下四捨五入)及操行成績每學期均須80分(甲等)
以上者,申請人以大專校院應屆畢業僑生為限,不含研究所。
二、成績計算期間:
就讀四年制者:第一至第七學期總平均。
就讀五年制者:第一至第九學期總平均。
就讀牙醫系及醫學系者類推總平均。
三、有意申請之應屆畢業僑生,請完成附件(隨信請附上成績證明)於106/4/7(週五)下午5時前 Email回傳給生輔組承辦人吳珮綺小姐(pcw@kmu.edu.tw),謝謝。
一、學行成績優良指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請核算至小數點第2位,以下四捨五入)及操行成績每學期均須80分(甲等)
以上者,申請人以大專校院應屆畢業僑生為限,不含研究所。
二、成績計算期間:
就讀四年制者:第一至第七學期總平均。
就讀五年制者:第一至第九學期總平均。
就讀牙醫系及醫學系者類推總平均。
三、有意申請之應屆畢業僑生,請完成附件(隨信請附上成績證明)於106/4/7(週五)下午5時前 Email回傳給生輔組承辦人吳珮綺小姐(pcw@kmu.edu.tw),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