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今年度開始請務必先完成線上申請再繳交文件至承辦人審核。
一、 依據「僑務委員會獎勵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規定辦理。
二、 申請資格:
凡就讀大專院校二年級以上(碩、博士生除外)僑生,憑107學年度學行成績,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均得提出申請;另依據「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來臺升讀國內大專院校之在學香港、澳門學生,符合上述資格者,亦得申請。
三、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四、108年度已獲領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明(109)年不得以107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本會「受
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
五、申請學生應於108年10月11日前至「獎學金申請系統」(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 線上填寫、列印申請表後,檢附居留證件或身份證影本、107學年度成績單(含操行成績)、獎懲紀錄(學習歷程檔案的D0.00列印出來到聯合服務中心辦公室給李心慧小姐蓋章)繳交至學校承辦人審核完成申請。
六、完成線上申請之同學請於108年10月15日中午12時前備妥上述所需紙本文件,繳交至
學務處生輔組吳珮綺小姐彙辦,缺件或逾期皆不予受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