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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請務必先完成線上申請再繳交紙本文件至承辦人審核

1.為獎助優秀僑生,僑務委員會受理海內外僑胞、團體、公司及社會各界人士捐贈獎助學金,凡符合所訂各類獎助學金申請條件及下列申請資格者,均得提出申請:

(1)二年級以上同學使得申請(一年級研究生不得申請,大專校院一年級生限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僑先部秋季班結業成績申請)留級、重讀、延畢生不得申請;且成績單上仍須分別列明上、下學期之操行成績其他申請資格規定請參考線上申請表)

(2)領取僑務委員會111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3)須持有僑委會i僑卡

2.申請學生應於1124月7日前至「獎學金申請系統」(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匯出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單(請依說明勾選、妥善黏貼並簽名),並檢附110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應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倘為清寒家庭子弟,併提供清寒證明),向生輔組承辦人提出申請。

3.「僑務委員會112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獎項一欄表如附件1、學生線上申請系統操作手冊如附件2。

   4.完成線上申請之同學請於112年4月10日上午10時前備妥上述所需紙本文件,繳交至學務處
     生
輔組吳珮綺小姐彙辦,缺件或逾期皆不予受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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