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期末已申請退宿之住宿生
住宿日到108/02/15止,若於02/15前提早退宿,請住宿生將鑰匙交還至A館管理室、學務處聯合服務中心或寒假留宿幹部,謝謝。
2. 下學期續住之住宿生
(1)寒假「不用申請」留宿,學雜費繳完後,可住到108/06/23止。
(2)欲申請住宿費減免之低收入戶學生可開始繳交低收證明至學務處聯合服務中心,請注
意低收證明有效日期是否已過期。
收取時間從即日起至108/03/18止
1. 期末已申請退宿之住宿生
住宿日到108/02/15止,若於02/15前提早退宿,請住宿生將鑰匙交還至A館管理室、學務處聯合服務中心或寒假留宿幹部,謝謝。
2. 下學期續住之住宿生
(1)寒假「不用申請」留宿,學雜費繳完後,可住到108/06/23止。
(2)欲申請住宿費減免之低收入戶學生可開始繳交低收證明至學務處聯合服務中心,請注
意低收證明有效日期是否已過期。
收取時間從即日起至108/03/18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