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 下載列印退宿申請表並親自簽名(未滿18歲需法定代理人簽名)
- 送至學務處生輔組給宿舍承辦人蘇小姐
申請期限:至2023.01.13(五)17:30前
退宿期限:A館- 2023.02.12(日)中午前
H館- 2023.01.31(二)中午前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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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論是否下學期退宿者,寒假皆不需將物品搬出。
申請退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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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繳交111-2學雜費前請先確認「宿舍費」為 0元,
若金額有誤請先撥打電話至生輔組(07-3121101#2823)再進行繳費。 - 需於期限內完成搬離宿舍,並提前跟幹部約好退宿檢查時間。
- 需要借用推車,於1樓管理室押證件借推車。
- 繳交111-2學雜費前請先確認「宿舍費」為 0元,
無申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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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住到111-2學期末。
- 若繳下學期學雜費視同要繼續住宿,後續退宿(除休.退.轉學外)則無法辦理退費。
有候補需求者,請至學務處生輔組辦公室找宿舍承辦人填寫候補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