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受演訓召集備役役男,
如係屬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校學生,得檢附所就讀學校出具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經學校蓋章證明無訛);
國外學校並須提出經外交部駐外單位出具之證明文,及持召集令逕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辦免除當次召集。
依「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受演訓召集備役役男,
如係屬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校學生,得檢附所就讀學校出具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經學校蓋章證明無訛);
國外學校並須提出經外交部駐外單位出具之證明文,及持召集令逕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辦免除當次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