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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本校104學年度清寒僑生助學金事宜。
一、 依據本校清寒助學金審查作業須知辦理。
二、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作業須知內容。
三、 受理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9月30日截止。
四、 受理申請地點:學務處聯合辦公室生輔組張先生。
五、 申請表歡迎至學務處聯合辦公室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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