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寒優秀研究生工讀助學金申請公告〈請向各學院辦公室提出申請〉〈自104/01/26至104/03/03止〉
公告單位 |
生活輔導組 賴小姐 |
連絡電話 |
3121101轉2823 |
E-MAIL:m765005@kmu.edu.tw |
申請時間 |
104年01月26日至104年03月03日 〈請向各學院辦公室提出申請,逾時視同放棄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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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學金項目 |
清寒優秀研究生工讀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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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一)博士班一、二、三年級,碩士班一、二年級研究生,且家庭年所得(含父、母、學生本人及配偶)低於新台幣95萬元。 (二)研究生須協助教學相關工作每學期20小時。如協助工作有不力之事實或違校規處分者,追回已發放之工讀助學金。 (三)具專職工作之研究生,不得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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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符合申請規定的同學,請自行上網: 1.學生須上學生資訊系統登入資料(D.2.6.02),列印申請表連同證明文件繳交至各學院提出申請。 2.各學院承辦人員於系統進行學院初審 (T.I.0.2),列印申請名冊,送至學務處。 3.月報表申請為(D.2.6.03),學院初審與學務處複審通過後才能填月報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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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資料 |
(一)申請表(研究生工讀助學金公告附件下載表格)。 (二)全戶戶籍謄本(含父、母、學生本人及配偶)。 (三)以國稅局開立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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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金額及期限 |
(一)每名每月新台幣2,000元 (二)每年分二學期核發。第一學期自9月至次年1月底止;第二學期自2月至6月底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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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名額 |
(一) 醫學院15名、口腔醫學院3名、藥學院10名、護理學院4名、健康科學院8名、生命科學院5名、人文社會科學院5名,共計50名。
(二)各學院申請人數過少產生空缺名額時,得由其他學院流用補足名額。 (三)流用補足名額排序以第一款順序排定,依排序之學院各流用1名,至補足流用名額為止,下次辦理申請時連接上次延續之排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