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第1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9月8日以臺教高通字第 112220269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洽下列單位詢問:
(一)一般大學校院:本部高等教育司林怡君小姐(電話:02-7736-6714)。
(二)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專科學校: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陳旻舒小姐(電話:02-7736-5865)。